经了解,暖气供暖温度标准为为18℃±2℃,那为什么国家标准供热温度定在18℃?
根据国家供暖标准相关条例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,国家供暖温度标准为18℃±2℃,即以18℃为基准,上下浮动2℃,也就是在16℃和20℃之间,均达到取暖标准。
18℃±2℃已沿用几十年,全国90%以上城市按此执行。上世纪80年代颁布的《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和《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文件中,均规定室内温度为18℃±2℃。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规定的温度都是按照18℃±2℃的标准执行的,只有北京等少数个别城市达到了20℃±2℃。
春夏秋冬,一年四季轮回,气温随之变化,人体也有着相应的感知。能否度过一个舒适的冬天,室内温度的确是一个关键指标。据专家介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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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环境温度在18-25℃,相对湿度在40%-70%时,人体感觉最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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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度在24-30℃,湿度小于60%时,人体感觉热而不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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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度高于30℃,湿度大于70%时,人体感觉闷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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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度高于36℃,湿度大于80%时,人体感觉闷热难忍,发汗机制受阻,极易中暑。
而当温度低于12℃时,80%坐着的人感到冷,活动着的人有20%以上感到冷,卫生学将12℃作为建筑热环境的下限。一般情况下,最适合人体的环境温度是18℃到22℃,因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。
冬季,如果室内温度长时间过高,会影响人的体温调节功能,引起体温升高、血管舒张、脉搏加快、心率加速等反应,人就会出现神疲力乏、头晕脑涨、思维迟钝、记忆力差等症状。同时,由于室内外温差悬殊,人体难以适应,容易患伤风感冒。
反之,如果室内温度过低,则会使人体代谢功能下降,脉搏、呼吸减慢,皮下血管收缩,皮肤过度紧张,呼吸道粘膜的抵抗力减弱,容易诱发呼吸道疾病。
因此,科学家们把人对“冷耐受”的下限温度和“热耐受”的上限温度,分别定为 11℃和32℃。
另外据研究表明,室内最适合温度应保持在室温达18℃时,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0-40%,室温达23℃时,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0-50%为最宜。家庭有宝宝的家庭,一般情况下,室内温度以20℃左右为宜,湿度宜保持在50%~60%。可根据小儿怕冷、怕热的特点适当调节。
附:国家关于供热标准的有关规定
2002年,国家制定了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,即GB/T18883-2002。规定冬季采暖标准为16~24℃,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。
《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规定,“冬季采暖室内热环境卧室、起居室设计温度取16~18℃”。
国家制定的“2002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示范小区规划设计导则”中的室内环境质量标准项,规定冬季采暖地区室内温度为16~21℃。
部门说法
18℃±2℃已沿用几十年全国90%以上城市按此执行
从太原市人大城建委了解到,上世纪80年代颁布的《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和《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文件中,均规定室内温度为18℃±2℃。“1999年省政府制定的太原供热条例中,规定供暖温度也是18℃±2℃;2009年,太原市重新修订了供暖条例,修订后的供暖温度与以前一致。”太原市人大城建委有关人士介绍,该供暖温度为太原热力企业根据数年对气候的监控测算而出的。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,太原部分小区首先并入集中供热,当时行业遵循的温度即为18℃±2℃。“虽然当时并没有形成法,但却是行规。”该人士表示,18℃±2℃是当时全国90%以上城市通用的供暖温度,随后太原市以法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。
该人士说,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规定的温度都是按照18℃±2℃的标准执行的,只有北京等少数个别城市达到了20℃±2℃。“省城一直按这个惯例在执行。另外,我认为这与当时大家的生活水平有关,因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,人们在家里的穿着没有如今时尚,冬天回家不是大棉衣就是厚毛衣毛裤,没有换睡衣的习惯。”该人士表示,按照当时的条件,16℃的温度不会觉得冷。而现在穿着不一样了,一回家就换上睡衣睡裤,自然就觉得不暖和了。
该人士介绍,国外很多国家一般连续五天日平均气温低于8℃就开始供暖,而我国则是连续五天日平均气温低于5℃才开始供暖。相对而言,我国供暖时间开始较晚。所以,按现在这个条件,18℃±2℃只能是满足大家的取暖需求,并未达到很舒适的标准。
那么,标准能不能提高一些?热力公司人士介绍,虽然这个标准并不舒适,不过,现在雾霾天气越来越严重,而采暖主要以煤为原材料,从这个角度考虑,不适合调高温度。再加之供热属于公共事业,温度也不能按照少数人的舒适需求进行调整。
